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出埃及记22:1-30
1.贼挖洞若被抓,并被打死,就为他没有流血的罪。
2.若太阳已经升起照到他,就为他有流血的罪。贼必要赔偿;若他一无所有,就要被卖,顶他所偷来的。
3.他所偷来的,无论是牛、是驴、是羊群中的一只,若确实发现在他手中仍然活着,他就要加倍赔偿。
4.人若使田地或葡萄园荒凉,放驮畜进去,在别人的田地造成荒凉,就必拿自己田地里最好的和自己葡萄园里最好的来赔偿。
5.火若发出,烧着了荆棘,禾捆、站着的庄稼,或是田地,都烧尽了;那点火的必要赔偿。
6.人若将银钱或器皿给同伴看守,这东西从那人家里被偷去,贼若被抓住,就要加倍赔偿。
7.贼若没抓住,那家主就要被带到神那里,要看看他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
8.为一切过犯,无论是为牛,为驴,为羊群中的一只,为衣裳,或是为什么失掉之物,有一人说,就是这个;双方的案件就要到神那里,神定谁有罪,谁就要加倍赔偿给他的同伴。
9.人若将驴或牛、或羊群中的一只、或任何牲畜,给同伴看守;牲畜或是死、或是折伤、或是被掳去,没有人看见,
10.向耶和华所起的誓必在他们二者之间,以查看物主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拿走它;另一个人不必赔偿。
11.牲畜若真的他那里被偷去,他就要赔偿物主。
12.若被撕碎,他要带来当作证据,被撕碎的不必赔偿。
13.人若向同伴借什么,所借的或折伤,或死,物主没有与它同在,借的人必要赔偿。
14.若物主与它同在,他就不必赔偿;他若是雇工,就要为雇价而来。
15.人若劝诱没有订婚的处女,与她同寝,就必须聘她为妻。
16.若她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他就要按处女的聘礼,交出聘银来。
17.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
18.凡与兽同寝的,那人必死。
19.除了独一的耶和华以外,还祭祀别神的,那人必要灭绝。
20.不可苦待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
21.不可苦待任何寡妇或孤儿。
22.若真的苦待他,他向我苦苦哀求,我必听他的呼求。
23.我的怒气要燃烧,我要用剑杀你们;你们的妻子要成为寡妇,你们的儿子要成为孤儿。
24.你若借银钱给我的人民,给与你同住的贫穷人,对他不可像放债的,不可向他取利息。
25.你若真拿同伴的衣服作抵押,必在日落以先还给他;
26.因为这是他唯一的遮盖物,是他遮皮肤的衣服,使他可以在里头睡觉;将来他向我呼求,我就垂听,因为我是仁慈的。
27.不可咒骂神,不可咒诅你百姓的首领。
28.你要献上你五谷的初熟之物和酒的初熟之物,不可迟延。你要将头生的儿子归给我。
29.对你的牛,你的羊群,也要这样;七天它可以和它的母亲在一起,第八天你要把它归给我。
30.你们要归我作圣洁的人,因此,田间被撕裂的肉,你们不可吃,要把它丢给狗。
概览
9123.本章内义论述的主题是以各种方式对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所造成的伤害,以及对它们的修正和恢复;以及如果它们被消灭,就要提供帮助。本章后面论述了在信之真理上的教导,最后论述了当仁之良善存在于一个人里面时,此人的生命状态。
9213.“必在日落以先还给他”表必须在外在之爱的快乐所诱发的一种阴影状态到来之前恢复它。这从“日落”的含义清楚可知,“日落”是指外在之爱的快乐所诱发的一种阴影状态。此处的情形是这样的:在天堂,构成爱之良善的事物具有热的交替变化,构成信之真理的事物具有光的交替变化;因此,天堂有爱与信的交替变化。地狱也有交替变化,不过,它们是天堂里的交替变化的对立面,因为它们是对邪恶之爱和对虚假之信的交替变化。这些交替变化对应于地上一年四季的交替变化,即春、夏、秋、冬,又春,依此类推。不过,在灵界,状态取代了季节;因为那里没有热和光的变化,但有爱和信的变化。然而,要知道,这些交替变化在这个人身上和在那个人身上是不一样的;相反,它们照着各人在世上所获得的生命状态而因人而异。在天堂,日落对应于笼罩信之真理的一种阴影状态,和袭裹爱主爱邻之良善的一种寒冷状态。在这些状态下,那里的人进入外在之爱的快乐,这些快乐将信置于阴影之中。因为当一位天使或一个灵人处于外在事物时,他也处于阴影之中;但当处于内在事物时,他就会体验到天堂之爱的快乐和幸福,同时体验到信的愉悦,或处于真理之光。地上的春夏两季便对应于这些状态。由此可见为何“日落”表示外在之爱的快乐所诱发的一种阴影状态。关于这些交替变化,可参看前面的说明(5097, 5672, 5962, 6110, 7083, 8426, 8615, 8644, 8812节)。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人们当如何理解这一解释,即:必须在外在之爱的快乐所诱发的一种阴影状态到来之前恢复被感官印象产生的幻觉驱散的记忆真理,也就是“你若真拿同伴的衣服作抵押,必在日落以先还给他”这句话所表示的。人们要明白,被幻觉夺走的真理必须趁着此人仍处于真理之光而得以恢复;因为在这光中,他能重新获得它们,还能驱散幻觉所引入的虚假。但当他处于外在之爱的快乐所诱发的一种阴影状态时,就无法做到这一切了,因为这些快乐弃绝这些真理,阴影也不接受它们。幻觉就这样粘附在这个人身上,被他归为己有。外在快乐,或外在人的快乐之所以具有这种性质,是因为它们与世界紧密相联,还被它的热唤起,可以说被这热激活。内在的快乐幸福,或内在人的快乐幸福则不然。这些与天堂紧密相联,也被它的热唤起和激活,这热是来自主的爱。
在摩西五经另一处经文,这一典章或律法以下面的话来宣布:
不可拿石磨或磨石作抵押,因为他这是拿灵魂作抵押。(申命记24:6)
“石磨”表示诸如服务于获得信,之后获得仁的那类事物(7780节);“灵魂”表示源于仁的信之生命(9050节);由此明显可知,“不可拿石磨作抵押,因为他这是拿灵魂作抵押”表示什么。又:
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儿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妇的衣裳作抵押。(申命记24:17)
“拿寡妇的衣裳作抵押”表示以任何方式夺走良善所渴望的真理;因为“衣裳”表示真理(参看9212节);“寡妇”是指一个处于良善并渴望 真理的人,或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渴望真理的良善(9198节);因为如果真理被夺走,良善连同它的渴望也一道消亡。
又:
不论你借给同伴什么,不可进他家拿抵押品。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贷的人把抵押品拿出来给你。他若是穷人,你不可躺卧在他的抵押品里;必在日落的时候把抵押品还给他,使他躺在自己的衣服里,他就为你祝福,这在你神面前算为义了。(申命记24:10-13)
债主“要站在外面,抵押品拿出来给他”表示回应所交流的真理的正确方式;因为“借”表示真理的交流,“拿抵押品”表示回应。没有人能知道所表示的是这些事,除非通过来世所发生的事,因而除非知道“进家”表示什么,“站在外面”,因而“拿到外面”又表示什么。
在来世,那些进别人的家,并在同一个房间一起交谈的人以这样的方式与那里的所有人交流自己的思想:他们完全确信他们自己是凭自己在思考这些思想。但是,如果他们站在外面,这些思想的确被感知到,却仿佛来自别人,而不是来自他们自己。这种情形在来世每天都发生。因此,那些持相同观点或具有相同感觉的人看上去在同一所房子里;如果他们看上去在这所房子的同一个房间里,这一切就更真实了。不过,当这些人的观点出现分歧时,所有人都从与他们不同的人眼前消失。在来世,像这样的表象无处不在,并且常常发生。原因在于,思想的相似性将人们联结起来,并使他们与彼此同在;因为思维是内视,并且地方之间的距离在来世存在的方式和在世上不一样。
由此明显可知“不可进家,而是要站在外面拿抵押品”表示什么,即:人不可向别人施压,或耍弄他的情感,让他去证实自己所知道的真理,而是倾听并接受他在自己心里的回应。因为那些向别人施压,或耍弄他的情感,让他去证实他们自己所知道的真理之人,会使这个别人从他们,而不是从他自己去思考或说话。当有人从别人思考和说话时,与他同在的真理就会陷入混乱;他也不会因此而得以改善,除非他是那种仍对这些真理一无所知的人。这一切再次清楚表明,圣言在每一个细节上都包含与诸如存在于灵界中的那类事物相对应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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